厦门市科技中学2012年高中特长生(科技创新)折算办法细则
根据考生学业成绩(90%)、获奖情况(10%)等两项成绩折合成100分,按折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:
①学业成绩,占90%。将初一年期末考语文、英语、数学及初二年期末考语文、英语、数学、物理卷面成绩总和按满分350分折算,与九上市质检中语文、英语、数学、物理、化学等五科的原始分(650分)相加,再把两项成绩相加(满分1000分),再把两项折合后的成绩换算为90分。
②在初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及以上科技类(工程学、环境科学、生物学、信息学等)及理科类(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计算机等)竞赛奖励,占10%;省级及以上的为10分,市级的为8分,校级的为5分。
□ 特别说明:本方案所指的获奖项目或参评项目均须为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4月17日期间获得,以证书落款为准。